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5日至16日在烏茲別克斯坦古城撒馬爾罕舉行。此次峰會是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成員國元首完全以線下模式舉行的首次會晤。在俄烏沖突外溢效應持續擴散的背景下,此次峰會除了聚焦地區安全、貿易金融、互聯互通、人文合作之外,還將重點討論氣候變化、供應鏈安全、能源安全、糧食安全等議題,并有序推動擴員進程,相關議程在上合組織發展邁入第三個十年之際具有里程碑意義。
然而,面對大國博弈新趨勢和地區安全新格局,西方一些政客學者依附于“民主對抗威權”敘事,在冷戰思維的禁錮下,不斷透過“有色眼鏡”評判上合峰會及其議程。首先是質疑派,認為上合組織此輪擴員在時間節點上與北約吸納瑞典、芬蘭的“北擴”進程重疊,指責上合組織定位發生改變。其次是唱衰派,認為上合組織成員國之間有些矛盾難以調和,不斷擴員將影響上合的治理效能。再者是污名派,強行給上合貼上“反西方集團”等標簽,臆想上合將構筑與西方分庭抗禮的歐亞格局。
應當看到,上合組織的機制發展既源自各成員國的主觀積極推動,更是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合作催生的客觀結果,是各國對上合發展理念、原則目標、合作模式投出的“信任票”。上合組織的發展動能并非基于同盟邏輯或對抗意識,而是源自獨特的成員結構、功能定位與合作導向。上合組織的目標愿景并非爭奪地區主導權,而是應對成員國、本地區甚至世界范圍內面臨的安全困境、發展困境和治理困境。實際上,上合組織不會因外部的壓力或炒作而隨風起舞,其合作吸引力、內部凝聚力、核心競爭力和持續創新力等內生特質,才是自身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
一是理念創新激發合作吸引力。本次峰會東道主烏茲別克斯坦總統米爾濟約耶夫強調,上合組織具有強大吸引力的關鍵,在于其不結盟、開放、不針對第三國或國際組織,平等和尊重各國主權,拒絕干涉內政等原則以及維護地區安全促進多邊合作的理念。這些核心原則和理念,正是源于“上海精神”這一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在“上海精神”引導下,上合組織在發展規劃、機制建設、合作拓展過程中,不以意識形態或價值觀劃線,不搞強制性的責任分攤,不按照國家大小或強弱設定話語權重,不在議題設置和機制設計上搞“主從關系”,不追求替代本地區的其他各類組織或倡議,不倡導建立所謂“志同道合”的小圈子,而是基于“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核心價值,構筑獨特的發展觀、安全觀、合作觀、文明觀和治理觀,爭取成為開放包容的區域合作典范。
二是獨特定位彰顯內部凝聚力。上合組織誕生于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蓬勃發展的21世紀初期,深化睦鄰友好關系、鞏固地區安全穩定、謀求共同發展成為其與生俱來的定位,這與作為“冷戰遺留”的北約存在根本差異。不可否認,上合組織成員國在政治體制、發展模式、治理水平上存在較大差異,但通過簽署制定《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等一系列文件,成員國以《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為基礎,在構建更具代表性和公平性的國際秩序,建設和平、合作、繁榮、和諧、可持續發展地區方面達成高度共識,上合“四個共同體”建設藍圖穩步推進。因此,上合組織無需通過捏造“假想敵”展示凝聚力,利用“外部威脅”化解內部分歧與矛盾,更無需沿著陣營對抗的冷戰思維爭奪勢力范圍。
三是結構互補凸顯核心競爭力。在地緣層面,上合組織通過擴員實現了從“中亞核心區”向南亞、東南亞和西亞的逐步延伸,代表性不斷提升。在功能層面,上合組織從單一的邊境互信機制拓展為涵蓋政治、安全、經濟和文化四大支柱的綜合平臺。在主體層面,以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為代表的成員國、觀察員國和對話伙伴國,在資源稟賦、產業結構、歷史文化等方面各具優勢,形成高度互補的成員結構。從結果來看,上合成員國貿易總值20年間增長近100倍,占全球貿易總值的比重從2001年的5.4%增長至2020年的17.5%。2021年,上合成員國(包括伊朗)的GDP總量達到23.5萬億美元,接近全球GDP的近1/4。這些亮眼數字背后,體現出上合組織成員優勢互補、互為機遇的核心競爭力。
四是需求導向孕育持續創新力。基于多元需求的合作導向,是上合組織不斷發展的動力所在。針對多邊對話需求,上合組織構建了包括元首理事會、政府首腦理事會、外長理事會等多層定期對話機制。針對地區安全需求,上合組織禁毒中心、應對安全威脅和挑戰綜合中心、信息安全中心和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中心等機制不斷完善,“上合組織—阿富汗聯絡組”也為阿富汗戰后重建發揮建設性作用。針對經濟發展需求,上合組織不但為成員國的經貿合作搭建平臺,還成為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推動方,并探索中國—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烏茲別克斯坦—上合組織工業區等創新合作實體。而針對世界能源、金融、產業格局的新變化,組建“上合能源俱樂部”“上合開發銀行”,制定“上合供應鏈穩定計劃”等設想也可能在未來合作中得到關注。
可以肯定,隨著上合組織元首理事會會議的順利召開,有關擴員的機制化程序將更為成熟,合作質量和治理效能將繼續提升,代表性、普惠性和建設性的“上合大家庭”將更具吸引力,更多的上合共識、上合方案和上合貢獻將成為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的重要保障。
文 | 趙隆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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