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智利財政部在官方公報發布公告稱,將原產于中國的用于制造直徑小于4英寸研磨球的鋼棒的臨時反傾銷稅由10.3%~19.8%變更為24.9%,即對中國涉案企業均征收24.9%的臨時反傾銷稅,措施自2024年3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于最終措施發布之日起終止。本案涉及智利稅號7228.3000項下的產品。
2023年12月9日,智利對原產于中國的用于制造直徑小于4英寸研磨球的鋼棒自主發起反傾銷調查。2024年3月27日,智利對該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寶武杰富意特殊鋼有限公司(Baowu JFE Special Steel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10.4%、大冶特殊鋼有限公司(Daye Special Steel Co.,Ltd.)臨時反傾銷稅為10.3%、東北特殊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Dongbei Special Steel Group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19.8%、中國其他涉案企業臨時反傾銷稅為19.8%。
(編譯自:智利官方公報)
(文璐編譯)
(潘曉君校對)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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