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 向 兩高報告同提“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
周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表示,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為經濟穩定增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落實穩中求進要求,圍繞今年經濟工作重點任務,牢牢把握保持經濟穩定增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和推進新型城鎮化、自貿區戰略、維護海洋權益等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強司法應對,妥善化解投資消費、對外貿易、知識產權、互聯網金融、環境資源、海洋經濟、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征地拆遷等領域的矛盾糾紛,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表示,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憲法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報告在回顧2014年主要工作時指出,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與有關部門共建打擊侵權假冒信息平臺,堅決打擊侵權行為,起訴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犯罪9427人,同比上升7.1%。妥善辦理科研活動和成果轉化中的案件,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支持和保護科技創新。
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法治經濟可以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更加公平,市場經濟必須要求公平競爭、平等競爭,如果都按照法律法規從事經濟活動,企業家就會感到一切都可預期。比如拍賣一塊土地,按照法律規定去做,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有效保護。
“依法治國對于規范市場經濟的各種行為非常有價值、有好處,在經濟領域營造了很好的生態環境。”全國人大代表張元貴說。全國人大代表李?雁則表示,依法治國,市場經濟中的經營活動就能有序進行,市場監管更加完善,經濟活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就能逐步得到解決。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到依法辦理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等28名省部級以上干部犯罪案件,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實現人人平等,在經濟領域就不是誰有權力、誰有關系,誰能獲得利益。”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重 點 明確產權保護 護航混改
在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場十分關注如何明確產權保護,防范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國有大股東侵犯民資中小股東等問題。記者發現,今年的兩高報告均提到了產權保護。
周強在回顧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主要工作時表示,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制裁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知識產權,促進創新驅動發展。
曹建明談到最高人民檢察院2015年主要任務時說,突出查辦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項目、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國有企業改制等領域造成國有資產資源損失、流失的案件。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產權保護是司法保護和促進市場經濟的第一要務,只有產權保護到位,才能定紛止爭。現在涉及民營企業、投資者之間爭股奪權的情況很多,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保護也存在薄弱環節。在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過程中,最大的障礙也是如何避免國有資產流失,同時保護民營投資者以及中小股東免受大股東的侵害。
全國政協委員、國資委原副主任黃淑和日前表示,目前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正在研究討論國企改革方案,兩會后會逐步發布。《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國企改革的頂層方案經過數輪討論和修改,國企改革混改門檻將進一步放寬。
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表示,國資流失已成為隱藏在國企改革中的一個毒瘤,應為“灰色地帶”劃定監管紅線。
效 應 釋放制度紅利 保障創新動力
適應經濟新常態,除了要明確產權保護之外,對于經濟、技術創新的保障和支持,也在今年兩高報告中得到體現。
周強在回顧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主要工作時說,適應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及時修訂公司法司法解釋。研究解決產業結構調整中企業依法退市所涉法律問題。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10%。審結奇虎與騰訊公司涉不正當競爭案和壟斷案,促進規范互聯網領域競爭秩序。
“法治也是一種生產力。傳統認為法治是上層建筑,是生產關系,但是在當前中國,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需要釋放制度紅利,而法治是可以帶來制度紅利的,可以保證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是經濟增長的新推動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楊東認為,互聯網經濟改變了所有行業,中國經濟從傳統的消耗能源、破壞環境轉型為輕資產的環境友好型經濟生產方式,其中需要制度創新、法治改革、監管突破,包括對互聯網金融、眾籌模式的監管。現在對互聯網經濟的認識不夠到位,以為眾籌就是做咖啡館,這種認識違背了互聯網時代新背景下的經濟轉型模式,真正的互聯網思維是充分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充分降低融資成本,使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得以真正實現。
楊東強調,創造好的法治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加快立法,包括互聯網金融、眾籌方面的立法。由于立法需要一個過程,在立法沒有跟上的情況下,如何在確保創新、保護投資者之間尋求平衡,司法應該起到更多的能動作用。
劉俊海則表示,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要整合,要素要流轉,必然發生大型商事交易活動,涉及商事活動買賣、金融租賃、托管、信托都需要動態的安全保護。保護產權是靜態的安全,保護交易是動態的安全,在這方面應當大膽鼓勵創新。現在的投融資活動、生產、銷售和服務都出現了一系列創新,在這方面,應當恪守“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和契約精神,生效的合同等于有效的法律,在不抵觸國家強制性法律的情況下,合同的約定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盡量限制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范圍,促成和鼓勵交易。
他還指出,司法工作要打擊經濟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非法融資、非法集資。隨著網絡欺詐行為與日俱增,法院要擔負起刑事審判的重任,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一方面要拓寬民營企業融資的通道,另一方面要保障廣大金融投資者和消費者的權利,對于打著創新的幌子侵害投資者權益的行為,一定要嚴懲不貸。
網上經營許可證號:京ICP備18006193號-1
copyright?2005-2022 www.ayzwhl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技術支持:杭州高達軟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010-5923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