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7日電 (記者許維娜)社會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緊扣構建新發展格局需要,及時、科學、系統部署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工作。
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如何推進?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李清彬表示,《意見》主要部署了三方面工作,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三個表現:
一是推動體系自身進一步健全完善。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總體設計指引下,在各地方、各部門、各行業領域的努力推進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初步搭建起來,多環節取得積極進展。
針對推進實踐中暴露出的法律法規依據不足、規范性不夠等問題,2020年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推動社會信用體系法治化、規范化建設,拉開了社會信用體系高質量發展的大幕。
李清彬強調,此次《意見》繼續對信用體系基礎性建設作出部署,要求健全信用基礎設施、培育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強化信用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有序推進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信用建設、加強誠信文化建設等,也進一步強化了規范發展理念,要求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規范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措施。
二是推動服務國家戰略大局。構建新發展格局是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大舉措。社會信用體系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風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當前,各方面對如何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來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認識還不夠深刻,對下一步推動工作的思路和重點還不夠清晰,也缺少切實可行的工作抓手。”李清彬認為,《意見》直接回答了社會信用體系如何支撐新發展格局這一重要問題,有利于統一認識、理順思路、明確重點、凝聚合力。
他舉例稱,《意見》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放在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大框架下,圍繞暢通國內大循環,對科研誠信、質量和品牌信用、流通分配等環節信用、誠信消費投資環境、生態環保信用、各類主體信用建設等領域作出部署,將信用建設貫穿到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的經濟循環中,充分發揮信用機制在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中的基礎性、關鍵性作用。
《意見》還圍繞支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瞄準我國對外雙向開放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部署推動進出口信用、雙向投資及對外合作信用以及參與信用領域國際治理等工作。
三是推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應用。李清彬表示,建設社會信用體系不是為建而建,而是為了用。在社會信用體系初步框架搭建后,必須進一步強化應用、以用促建,這是促進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方式和重要表現。
《意見》明確提出,要扎實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運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運行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
《意見》將運用社會信用體系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強化資本市場信用約束、推動信用監管等作為工作重點。李清彬認為,這契合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也是信用體系能夠更好發揮作用的突破口。
“總的看,《意見》立意高遠、導向清晰、部署周密,構成了下一階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行動指南。”李清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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