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要求該國礦產商在國內建設加工廠來處理礦石并自2014年1月禁止出口未加工礦石,盡管該禁令在最后時刻進行了調整,以減少影響。
該政界高層稱,修正后的礦業法或準許海外礦業公司在印尼當地的公司比如印尼自由港公司,可以在2017年1月12日最后期限之后繼續出口銅精礦。
但是他表示,法案修訂不太可能在明年1月12日最后期限前完成。
“即便是政府監管規則調整了,也是違反法律(礦業法)的,所以我們呼吁國會修訂或重新評估礦業法。”
今年早期印尼的立法者曾希望在9月修訂礦業法,這樣就能給國內的礦業公司更多的時間來在印尼建設處理礦石的冶煉廠。
自由港麥克米倫公司首席執行官RichardAdkerson上周表示,他已經和印尼礦業部長IgnasiusJonan會面,確信礦石出口禁令問題可以獲得解決。
來源:全球金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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