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國對華光伏產品啟動“雙反”調查后,中國光伏產品或將遭遇歐盟首次反規避調查。
日前,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公布材料顯示,包括德國太陽世界(Solarworld)在內的歐盟光伏生產商指責中國光伏企業通過日本、馬來西亞和中國臺灣等地轉口,規避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的高額稅率。據此,歐盟光伏制造業擬于今秋對中國光伏產品提起反規避調查申請。
“前兩年簽訂的協議使得中國光伏產品在歐美國家賣不動,所以企業通過第三國轉口貼牌,來規避這個協議。”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道。
歐盟自2012年開始對中國出口光伏產品發起大規模雙反調查,由于該案涉及利益巨大,最終以“價格承諾”的方式達成協議。數據顯示,中國有121家光伏企業與歐盟簽訂了價格承諾協議,規定中國輸歐光伏產品每年總量不得超過700萬千瓦,價格不得低于每瓦0.56歐元。其他沒有簽訂協議的中國光伏企業將被征收27.3%-64.9%不等的反傾銷稅。
“反規避相當于是堵住此前協議的漏洞,做了規避措施的企業將會受到影響,至于其他企業,要看具體的歐盟對規避的界定。”Solarbuzz首席分析師廉銳告訴記者,由于所需費用疊加后成本和協議價格相差不多,真正通過規避的形式轉口歐盟市場的企業并不多,打擊面還是比較小的。但是,如果歐盟把正常的海外代工企業都算進反規避,那么打擊面就十分巨大。
其實,是否構成反規避,世貿組織早已有一系列細則規定。簡單來說,就是看在第三國生產基地里加工的程度。例如豐田汽車在中國的工廠生產的汽車也有出口美國的,但制造的大部分工序都放在了中國,即使有貿易壁壘,也不構成規避。而如果有些企業把成品運到第三國所謂的生產基地,只是做一些簡單的分揀、包裝,產品并沒有實質性的變化,然后出口到有出臺傾銷政策的國家,則很可能構成規避。
“歐盟光伏產業的反規避調查申請應該還處在材料準備階段,是否立案還需要一段時間的審核。”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內部人士表示,鑒于前一次中歐光伏問題帶來的負面影響,各大光伏企業有必要提前做好準備,以降低風險、減小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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