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況
《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將“著力加強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建設”作為三個重點工作之一,明確了城鄉配送網絡體系由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和末端配送網點三級網絡節點構成。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等印發的《商貿物流發展專項規劃》,商務部印發的《城市配送發展指引》等系列文件,均提出了要加強城市配送中心等物流中心建設。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9年,當時我國大部分物流中心尚處于粗放式發展階段,因此標準側重于明確物流中心主要分類,并提出不同類型物流中心應符合的基本要求。過去十年間,標準在指導物流中心規劃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物流需求的快速增長和運行經驗的逐步積累,我國物流中心在功能定位、發展模式、規劃建設等方面有了新的發展思路,原標準已不適應現今物流中心集約式發展的現狀。為了更好引導物流中心的規劃和建設,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上海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對標準進行了修訂。
二、目的意義
1. 引導合理規劃
標準將物流中心規劃納入地方基礎設施規劃總體框架下,從物流中心前端規劃入手,給出了符合我國物流中心發展現狀并具有前瞻性的各項要求,為物流中心的規劃和建設提供了技術依據,有利于引導我國物流中心合理規劃、科學建設,從而促進物流行業的健康發展。
2. 提升物流中心運作效率
標準以物流中心內物流行為特征為主要關注對象,從中心功能區布局、設施設備規劃配置、內外部交通網絡設置等方面給出了細化要求,有助于提高物流中心內外部資源布局和配置的科學性,引導提升物流中心運作效率,更好發揮物流中心功能,更好支撐社會物流發展需求。
3. 貫徹綠色物流
標準秉承土地集約使用和綠色環保發展的理念,對物流中心規劃建設要求做出規定。一是引導物流中心選址與物流園區、產業布局相結合,充分發揮物流中心在網絡節點中的作用;二是提升土地容積率,引導物流中心由粗放式布局向精細化管理轉變;三是倡導現代化物流裝備的應用以提升物流中心運行效率。
三、主要內容
標準給出了物流中心的分類類型,規定了物流中心規劃的基本要求,適用于政府主管部門對我國各類物流中心的界定,可為物流中心的立項與審批提供參考,也可作為企業規劃物流中心的依據。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
1. 規劃總體要求
規定了物流中心占地面積、配套設施用地面積比例限值、容積率、建筑密度等,并對可行性評估、安全評價、綠色物流設計等提出了要求。
2. 設施要求
提出了城市基礎設施銜接、安全設施規劃設計、基本功能設施規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給出了倉庫、物流中心內的道路、堆場、停車場、物流中心鐵路專用線、物流中心專用碼頭和信息化設施等設施的規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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