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1.申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經國務院民政部登記并獲得中國社會組織評估3A級以上,且近5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首次參與行業信用評價工作時應向信用辦和協會辦申請參評資質。(地方性行業組織可以團體會員的身份加入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參與評價工作。)
2.初審。首次參與行業信用評價工作的協會商會應登陸“行業信用評價備案管理”頁面(xypjweb.mofcom.gov.cn)注冊并在線提交申請材料。初審過程中發現的近5年內受到行政處罰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協會商會,將從即日起3年內不予參評。通過初審的協會商會應按照系統通知要求準備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格式及內容見附件1、2、3)。
信用辦和協會辦每年接受兩次參評申請,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31日和10月31日。
(二)論證。
1.評審。信用辦和協會辦在協會商會參評申請截止日后一個月內,組織經濟、法律、信用等領域的專家召開論證會,對協會商會的參評資質進行集中評審。提出申請的協會商會進行現場答辯。論證會后1周內專家組反饋評審意見。
2.復審。協會商會根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在1-2周內對相關材料進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經專家組復審確定后,信用辦和協會辦在“行業信用評價備案管理”頁面和中國市場秩序網(www.12312.gov.cn)上公布參與行業信用評價工作的協會商會名單及備案編號。
(三)注銷。
協會商會連續3年未開展或中止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的,已獲得的參評資質自動注銷。恢復評價工作需重新提交申請。
二、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備案
(一)評價。
1.參評單位資質。協會商會應以其主要專業領域的會員企業為評價對象。參評會員企業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3年以上,并具有2年以上穩定的經營記錄。
2.評價準備。協會商會應向會員企業發放評價公告,組織接受會員企業報名,指導會員企業填寫參評申報材料。
3.實地考察。有條件的協會商會應對參評會員企業進行實地考察,深入了解其生產經營情況。
4.補充評價資料。協會商會在實地考察或訪談后,可要求參評會員企業補充相關資料,并建立完整的評價工作底稿。
5.初評。協會商會應根據參評會員企業提供的資料和實地調研結果,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礎上,初步確定參評會員企業的信用級別。
6.公示。協會商會應在行業組織官方網站、協會期刊雜志以及相關媒體上公示初評結果,接受會員企業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和評議。
7.終評。公示期結束后,協會商會應組織評審委員會對初評報告及公示反饋意見進行審核。經2/3以上評審委員認可的評價結果為最終結果。
(二)備案。
協會商會應在確定最終評價結果后的20個工作日內,登錄“商務部商務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平臺”(xypt.mofcom.gov.cn)錄入參評會員企業相關信息(見附件4),并上傳企業信用評價報告電子文本,進行網上備案。不屬于申報協會商會會員或已在其他協會商會參評的企業,將被退回不予備案。存在違規失信行為的企業,將被退回且3年內不予備案,并被錄入商務部“商務領域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失信企業名單。通過審核的企業備案信息及評價結果將在“行業信用評價備案管理”頁面和中國市場秩序網上公布。
(四)復評。
企業信用等級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年,最短不低于1年。有效期滿后,協會商會應對參評會員企業進行復評。復評結果按照前述程序重新進行公示和備案。參評會員企業自愿放棄復評的,原備案信息將自動失效。
(五)制作證書和標牌。
協會商會應按照規定的內容、格式、尺寸、材質自行制作證書、標牌并編制序號。行業信用評價證書和標牌的樣式和編號方法見附件5、6、7、8。復評企業證書和標牌按照編號方法重新編號。擅自變更證書或標牌樣式的協會商會將被取消參評資質并向社會公告,即日起3年內不予參評。
(六)管理。
協會商會應建立參評會員企業動態管理制度,在信用等級有效期內實時跟蹤了解參評會員企業信用狀況。對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且受到行政處罰的參評會員企業,立即撤銷其信用等級,并收回相關證書和標牌。對受到舉報投訴的參評會員企業,及時核實情況,并視情況對其信用等級做出調整。當參評會員企業信用狀況發生變化后,協會商會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并以書面形式報信用辦和協會辦備案。
三、協會商會工作績效考核
信用辦和協會辦對協會商會行業信用評價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管理。對在行業信用評價過程中存在違規失信行為或信用評價結果累計3次被退回的協會商會,取消其參評資質并向社會公告,即日起3年內不予參評。對存在違規失信行為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責令協會商會終止與其合作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將其錄入商務部“商務領域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失信企業名單。
附件:1.協會商會開展行業信用評價的申請報告模板;
2.信用評價申請報告內容;
3.行業信用評價正式啟動前需備案的材料;
4.受評會員企業的備案公示內容;
5.信用評價證書封面樣式;
6.信用評價證書內頁樣式;
7.信用評價標牌樣式;
8.信用評價證書、標牌編號方法。
附件1:
商會(協會)
開展行業信用評價的申請報告
(字體:華文中宋;字號:小一)
單位名稱:
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郵編:
主要負責人: 職務:
電話: 手機: 傳真:
E-mail:
聯系人: 職務:
電話: 手機: 傳真:
E-mail:
(字體:楷體;字號:小三)
注:報告內容格式請按以下標準統一
一級標題:華文中宋 小二;二級標題:黑體 小三;三級標題:楷體 小三;正文:仿宋 小三
附件2:
信用評價申請報告內容
要素 | 主要內容 | 說明 |
一、基本情況介紹 | (一)行業基本情況 | 介紹行業基本情況 |
(二)商會協會工作情況 | 介紹本商會協會工作情況(包括協會自身建設情況、在行業內開展活動的情況等) | |
(三)商會協會影響力情況 | 會員數量 | |
會員數量在行業中所占的比重 | ||
會員企業產值(或銷售額)在行業總產值中占的比重(或銷售額) | ||
注:本項內容重點闡述商會協會在本行業中的獨特性和重要性 | ||
(四)本行業開展信用建設基本情況 | 介紹在行業信用建設方面的實踐活動,與取得的進展和成效 | |
二、信用評價實施方案 | (五)組織機構 | 包括是否建立專門的信用評價組織機構,是否配備專門的高素質工作人員 |
(六)會員申報程序 | 介紹會員申報程序 | |
(七)信息來源 | 介紹信息獲取來源和途徑 | |
(八)評定專家構成 | 介紹評定專家 | |
(九)評定程序 | 介紹評定程序(包括初評、初評結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與舉報、調查處理舉報信息、公示評價結果) | |
(十)監督管理 | 介紹信用評價的審查、舉報、核實、懲戒辦法和工作機制(包括對評價過程的監督舉報,對企業提交信息的監督、舉報、核實、懲戒等) | |
(十一)評定公開 | 標準、程序、結果三公開 | |
(十二)費用管理 | 包括收費總額、支出項目、是否接受贊助等 | |
三、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參考)
| (十三)綜合素質 | 包括領導層素質、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年限、公司組織機構及規章制度、企業文化等 |
(十四)財務指標 | 包括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發展能力等 | |
(十五)管理指標 | 包括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安全生產、質量管理、危機管理等 | |
(十六)競爭力指標 | 包括質量水平、技術水平、發展規劃及策略、自主品牌建設等 | |
(十七)信用記錄指標 | 包括訴訟記錄、商務執法記錄、質檢記錄、納稅記錄、勞保記錄、環保記錄、工商信用等級、納稅信用等級、銀行信用等級、海關信用等級、企業履約狀況、高管人員信用記錄、企業相關公共記錄、社會責任實施記錄等反映企業遵紀守法、履行約定的情況 | |
(十八)信用評價評分標準 | 包括評價各項要素的分值及權重 | |
四、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 | (十九)信用信息管理 | 介紹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
(二十)信用信息公開 | 介紹信用信息公開情況 | |
(二十一)信用懲戒機制 | 介紹行業內的守信激勵、失信懲罰機制 |
附件3:
行業信用評價正式啟動前需備案的材料
一、本行業信用評價工作總體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組織領導機制、評定程序、監督管理制度、公示方法和途徑、評價指標體系、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
二、收費情況說明,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費用管理辦法、費用支出方向等。如有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參與評價的,標明該機構名稱及會員企業需支付的費用。
三、按照協會章程,依照法定程序,由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同意以上總體方案、收費管理意見的決議或會議紀要。
四、擬發給會員單位的開展行業信用評價試點工作的通知。
五、會員存在交叉的商會協會要事先溝通協調,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正式開展工作,并報送防止重復交叉評價的正式書面協調意見。
注:電子版請登陸“行業信用評價備案管理”頁面(xypjweb.mofcom.gov.cn)提交,經商務部信用辦、國資委協會辦審核同意后,方可正式開展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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