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主要是從銀行角度來看借款企業的關聯關系與關聯交易的,包括類型、風險、識別和防止方法。
雖然國企做貿易,做供應鏈業務,跟銀行放貸不一樣,但如果是預付、賒銷等結算方式,其實有非常大的相通性。
所以,國企做貿易想防范風險,跟銀行學習,是一條非常高效的捷徑之路。當然,貿易與放貸還是區別,也不能完全復制,根據貿易、供應鏈業務的特點及自身經營情況,可以參考。
當前借款企業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是困擾銀行信貸工作的重要問題。關聯交易主要包括集團并表企業成員之間、集團成員企業與并表范圍外企業之間、非集團形式關聯企業之間等三種形式的關聯交易。
企業關聯交易的目的很多,包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營運效率、增加協同效應,也包括粉飾報表、調節利潤、轉移資產、逃避稅收甚至逃廢債務等,但銀行面臨的最主要的關聯風險是企業利用關聯交易套取融資和掩蓋用途。
當前部分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復雜而隱秘的關聯交易,已成為銀行貸款安全的重大隱患。
關聯交易的主要類型
關聯購銷。
關聯方之間互相購買或銷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是關聯方交易最常見的交易事項。利用關聯購銷虛構收入和調節利潤,是非正常關聯交易最主要的表現形式。
資金拆借及關聯往來。
企業將自有資金或將銀行借款轉貸給關聯方,或以預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等方式,為關聯方提供資金。企業可以多收、少收和不收關聯方資金占用費的形式來調節自身利潤。
關聯擔保。
企業為關聯方借款的擔保,一旦被擔保企業沒有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則由擔保企業承擔還款責任。
關聯資產交易或重組。
關聯方之間互相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包括固定資產、股權和無形資產(如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等,如母公司向子公司銷售設備或建筑物等。關聯方通過非公允的交易價格,達到調節利潤和逃避稅收等目的。
租賃。
通常包括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等。關聯方之間的租賃合同也是主要的交易事項。
代理。
主要是依據合同條款,一方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務,如代理銷售貨物或代理簽訂合同等。實務中,集團企業為避免相同業務由各個子公司分散交易,而統一將其交由一個公司對外進行貨物購銷,從而形成了集團內大量的關聯交易。
許可協議。
當存在關聯關系時,關聯方之間可能達成某種協議,如一方允許另一方使用其商標等,從而形成關聯方交易。
代表關聯方進行債務結算。
這也是關聯方企業之間比較普遍存在的一種關聯交易形式,比如,母公司為子公司支付廣告費用,或者為子公司償還已逾期的長期借款等。
關系管理人薪酬。
支付給關鍵管理人員的薪酬也是一種主要的關聯交易形式,如企業支付給董事長、總經理等人員的薪酬,也屬于關聯交易。
企業關聯交易的主要目的及對銀行貸款安全的影響
虛構收入,套取融資。
銀行貸款主要是靠收入或資產變現償還的,銀行在審批貸款的過程中,也非常看重企業的收入及盈利情況。企業通過關聯交易,很容易虛構收入和利潤,進而套取銀行融資。如果銀行把錢借給了虛構收入和利潤,但實際上并不具備償還能力的客戶,則會面臨很大的風險。當前很多企業之間的關聯關系非常隱蔽,有些集團客戶故意不編制集團合并報表,或刻意將部分關聯企業排除在并表范圍之外,同時還與并表范圍內的客戶進行大量的關聯交易,以粉飾業績。如果銀行未能有效識別隱性關聯交易,則可能造成重復融資和過度融資,增大集中度風險。
掩蓋用途、增大風險。
貸款的使用會形成對應的資產,資產創造的收入或資產本身都是重要的還款來源。企業從銀行取得資金的成本相對是較低的,企業通過關聯交易很容易虛構用途或改變貸款用途,并將套取的銀行融資用于高風險的領域,如房地產、股市、期貨、資本性支出或用于放高利貸等類金融化操作。此外,部分企業在取得銀行貸款后,通過關聯交易將貸款資金轉給經營情況差、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關聯企業使用。企業改變貸款資金用途后,就使貸款用途與還款來源之間失去了正向有機的聯系,并可能將高風險用途產生的風險,傳遞給銀行。
隔離風險、逃廢債務。
銀行貸款都是對應法人實體的,法人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原則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兩大基石。如果借款人通過關聯交易將貸款資金轉出了法人實體,或通過剝離資產、抽逃資金、懸空債務等方式使借款人成為空殼公司,一旦借款人違約,銀行將僅能要求借款人就自身的資產償付對應的債務,而很難向實際使用貸款或接受資產的關聯企業追索還款責任。不少客戶通過關聯交易實現風險隔離,甚至逃廢銀行債務。
關聯擔保,放大信用。
關聯企業之間通過互相擔保增信,放大了關聯企業整體授信總量。但從集團整體看,關聯企業之間的互保相關性很高,風險并未轉移或分散出去,實際上是信用放款,加大了銀行的風險。
如何識別隱性關聯方
顯性關聯方是比較容易判斷的,通過查詢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權關系、報表附注的合并范圍和企業對外投資情況等,很容易核實企業顯性關聯方。但如果企業為了達到融資的目的而刻意制造或隱瞞關聯關系,銀行則往往很難核實隱性關聯方。因此,如何識別隱性關聯關系,并將關聯客戶整體還原成“一個債務人”,是信貸風險控制的重要課題。
隱性關聯是企業之間一種表面上不顯露關聯而實際上隱含有投資關系或在經營決策、資金調度或生產活動上存在控制或影響關系的關聯方式。
信貸實踐中,可通過運用“五關聯”法,即從投資關聯、人事關聯、融資關聯、購銷關聯和擔保關聯等方面入手,核查企業隱性關聯方。
厘清隱性投資關系。
通過查詢工商注冊信息、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啟信寶、外部征信機構信息及會計報表附注等,摸清企業資本紐帶關系,包括企業的股權結構、對外投資及其他形式投資等三方面情況。股權結構要進一步追溯股東的股權、股東之間及股東與其他企業之間的資本關系,判斷企業是否存在迂回投資、交叉持股、受同一股東控制等隱性關聯情況;對外投資要關注企業對外股權投資、并購及控股、參股企業情況;其他形式投資要關注企業的隱性投資行為,如通過其他應收款或預付賬款等方式掩蓋對外投資情況,此外,還要關注企業營業外收入來源,結合工商登記信息等進行交叉驗證,核實企業是否存在隱性關聯關系。
厘清隱秘人事關系。
通過查詢工商注冊信息,結合內外部渠道的信息源,同時充分運用訪談、實地調查等方式,摸清通過人員紐帶形成的隱性關聯關系。要認真核實法定代表人、家庭成員或企業高管對外投資及人事關系信息,特別關注借款人與交易對手具有共同或相近的股東、借款人與交易對手共同投資或控制同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管理層代理持股等情況,以同一自然人、家庭成員、親戚或特定關系人在不同企業交叉任職情況,注意挖掘背后可能存在隱性的關聯關系。
核查上下游客戶。
銀行核查的主要目的是發現隱性關聯方和關聯交易,以及發現虛假交易,核查方法包括查詢上下游客戶的工商登記資料、現場走訪和核查借款人資金流向等。(1)查詢上下游客戶的工商登記資料。隱性關聯客戶通常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綠大地虛假注冊的35家上下游公司名字非常相近,再分析其注冊時間、注冊地點、經營范圍、辦公地址、聯系電話及聯系人等,容易發現其上下游關系異常。此外,銀行排查隱性關聯方不但要關注借款人與上下游客戶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還要關注上游客戶之間、下游客戶之間以及上下游客戶之間是否存在疑似關聯關系,此外還要關注借款人用底層員工注冊上下游企業的問題,關注上下游客戶的股東中有無借款人董、監、高及員工的身影。(2)現場走訪。媒體之所以通常能夠輕而易舉地發現企業及上下游客戶的問題,與其現場調查方法及訪談效果有很大關系。銀行對依托借款人交易對手信用的產品,如保理、發票融資、訂單融資等,或對貸款還款來源有重要影響的客戶,要進行必要的現場調查。此外,對借款人前十大供應商及購貨商、新增或異常的上下游客戶,特別是同時符合“兩新一大”(即新注冊公司、新增客戶、大客戶)特征的上下游客戶及在香港注冊的貿易公司,銀行要特別關注。(3)資金流向核查。要特別關注部分客戶同時為借款人買方和賣方的情況,以及借款人資金雙向交易、受托支付資金回流等問題。
核查異常交易。
企業異常的交易行為背后,可能存在隱性的關聯關系或虛假交易。銀行須重點關注的異常交易行為包括:(1)交易價格、條件、形式等明顯異常或顯失公允的交易;(2)與無正常業務關系的企業或個人發生的偶發性或重大交易;(3)缺乏明顯商業邏輯的交易;(4)僅有貿易合同,但未發生貨物交付和資金回籠等實質與形式明顯不符的交易等。
核查異常資金流向。
關注企業貸款資金去向和還款資金來源,如果多戶企業的貸款資金流向同一人(多對一),或多戶企業的還款資金來自同一個(一對多),則很可能與上述企業之間存在隱性的關聯關系。銀行可通過查詢企業的資金流水,追蹤企業的資金流向。一般而言,貸款資金的流向,銀行監控比較嚴格,企業會通過很多方法和手段進行規避;而還款來源沒有監管,特別是企業一般是按月或按季還息,還款次數很多,企業每次都刻意規避操作過于麻煩,因此銀行從還款來源入手更容易查清企業的關聯關系。
核查異常擔保關系。
銀行可通過查詢貸款卡及央行征信系統,核實企業對外擔保信息,如為上市公司,也可通過上市公司公告查詢擔保信息。通常企業的互保、連環保、一對多擔保的背后可能相互之間存在關聯關系。例如,多家貸款企業的抵押物來源于同一人所有權人,多家企業的貸款由同一保證人提供保證等。
控制信貸業務的關聯風險
“一個債務人原則”。
即將關聯客戶整體作為一個債務人進行管理,看其整體債務負擔與財務能力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過度融資的情況,在此基礎上再考察單個客戶(即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單個客戶的償債能力,既與自身的財務情況密切相關,又受集團或關聯整體的影響很大。集團或關聯整體內部的風險具有隱蔽性、時滯性、傳染性和系統性,即集團內部通過財務集中管理和關聯交易,很容易粉飾部分成員企業的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集團客戶的信貸風險較單一公司客戶的信貸風險的隱蔽性更強,更容易掩蓋早期風險;隨著集團財務狀況的不斷惡化,成員企業的風險傳染速度很快,掩蓋的難度越來越大,最后一旦風險爆發,往往具有系統性。因此,信貸調查和審查的目的,一是要盡可能把企業隱性關聯關系找出來,把關聯客戶整體還原成一個債務人;二是要識別關聯交易對企業財務的美化效果,擠壓其中水分;三是對集團或關聯客戶整體進行集團統一授信和限額管理,防范信用膨脹風險;四是對關聯企業成員違約實行一票否決制,避免風險的擴大和蔓延。
選擇恰當的借款主體。
在集團或關聯客戶整體中,每個成員企業之間都是法人之間的關系,銀行貸款對應的都是法人實體,一旦借款人違約,除非存在擔保關系,否則不能追過母公司或其他成員企業。考慮到集團企業多元化經營及成員企業之間的實際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差異很大,銀行應盡可能選擇主要盈利板塊和核心企業作為貸款對象。即使不能貸給核心企業,也要盡可能將借款人的信用與核心企業的信用掛鉤。對集團母公司作為借款主體的情節,要考慮其本身是否擁有信心資產或核心業務,以及用款主體是集團母公司還是轉借給下屬子公司,集團財務管理體制如何,集團母公司對成員企業的控制能力如何等。
盡可能采取資產抵押的方式。
集團成員企業或關聯企業之間的信用具有相關性,關聯企業之間的擔保從集團整體的層面看,實際為信用放款。作為集團或關聯整體的成員企業,其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又受集團或關聯整體的影響很大,因此,對集團成員企業的放款,應盡可能采取抵押方式。
盡可能通過提供現金管理服務等方式控制集團客戶的現金流。
當前很多集團客戶都采取結算中心、內部銀行和財務公司等模式,加強對集團資金的管理。銀行要利用這一趨勢,積極營銷集團客戶的現金管理業務,通過掌控集團客戶的資金歸集、流動和流向情況,既可輔助識別企業的關聯關系,又有利于通過控制企業現金,提升銀行掌控實質風險的能力。
開發基于大數據的關聯關系識別及控制模型。
客戶在銀行辦理業務過程中留下了大量的信息,依托數據倉庫(EDW)中的客戶資金流水、客戶基礎信息、報表信息和擔保信息等,銀行可開發關聯關系識別模型,用于識別客戶關聯關系,還可對客戶資金雙向交易、受托支付資金回流和利用關聯企業騰挪資金等異常行為進行監控,提升銀行控制關聯風險的能力。來源:紹鵬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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