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陸陸續續的有不少央企的貿易子公司或者貿易分公司,聯系我,他們說集團現在要求不讓做兩頭在外的貿易了,上下游一方必須是和集團有股權關系的。
問我,有沒有什么好的辦法,下一步怎么辦?
這么嚴格的規定,說實話,我能有什么好辦法,只能安慰到,央企要回歸生產制造、回歸實體、回歸主業,聽從集團的安排。
我不知道這是個別央企,還是全部的央企都是這樣規定的!
其實前幾天,參加一個會議,會議中,有人提到這個問題,還當成了一個議題,議題是:
市場上有人說,央企退出大宗商品貿易,地方國企的機會是不是來了?
這是個好問題,我一向覺得好問題比好答案更重要。
央企為什么紛紛退出兩頭在外的大宗商品貿易市場?
我總結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原因:風險大
B2B的業務,不像B2C,很多都是預付或者賒銷的結算方式,大家都知道,預付或者賒銷,其實都是有風險的。
這里面因為有了信用放大的存在,自然會出現很多的道德風險,包括貿易履約方面的,也包括上下游及合作方主體方面的風險。
兩頭在外的業務,也就是上游供應商及下游客戶,都是外部的,與自身集團沒有任何的股權關系,也就意味著,如果做兩頭在外的業務,需要對上下游及合作方有更加嚴格的準入。
但是再努力的資信調查,其實都是有瑕疵的,兩頭在外,也非常容易上下游及合作方之間互相勾結,騙取央企的信用,最終造成風險。
除此之外,兩頭在外的貿易,就目前這么信息對稱下,利潤微薄,風險大,自己家里有那么大的業務不好好做,耗費那么多資源去干這事,也確實不值得。
第二個原因:取消兩頭在外的貿易,對央企影響不大
這要從央企的使命和資源、經營方式說起,中央國企和地方國企,表面上都是全民所有制,由不同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為了維護國計民生、促進經濟發展等目的。
但是中央,絕大部分都是實業國企,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當然,也意味著具有中央和全國的資源,貿易業務,基本都是為了促進主業發展的,并不是主營,其貿易份額在其整個集團中,占比非常小。
如果取消兩頭在外貿易業務,對其業務影響不大,還能回歸主業,更加促進主業發展。
當然肯定有人會問,實業子公司不會自己采購、銷售嘛?為什么非得搞一個獨立的公司來做呢?
生產制造,包括工程,是個極其復雜的事情,需要耗費非常多的精力,需要更加專注,才能把事情做好。
而貿易呢,需要信息、需要資源,而且是全球的信息和資源,需要和這些資源搞關系、建立信任、進行交易,除了同樣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外,對信息的判斷、交易對手的掌握,都需要從事貿易的人頭腦更加靈活。
可以說從事生產制造與從事貿易的人,基因不同。如果讓有生產制造基因的人去干貿易,肯定不行。
當然,讓做貿易的去干生產制造,也不行。
基因這東西,聽起來比較虛,但不管是在工作還是生活中,都比較實,是做事的底層支撐。
除此之外,央企自身規模大,也都是世界500強,也不承擔中央政府融資功能,對于做大營收,遠沒有地方國企那么強烈。
地方國企能否承接這塊業務
央企退出兩頭在外的貿易業務,必然會空出來一大部分市場份額出來,那對于相比央企更加靈活的地方國企來說,是個發展的好機會呢?
這要從幾個方面說:
其一,地方國企的能力是否能夠接的住這些業務;
我不認為,地方國企的風險管理能力就比央企強。恰恰相反,我倒覺得很多地方國企的風險能力還不如央企。
總體上來說,央企的監管、治理規范、承擔風險的能力、資金的規模及成本,都要好于地方國企。
地方國企,如果想承接這些業務,需要非常強大的風險管理能力才行。要不然,根本不是機會,而是一個坑。
其二、地方監管部門的態度是否支持;
地方國有企業的監管部門,當然主要是地方各級國資委。目前包括國務院國資委和地方各級國資委,都在嚴厲的制止和查處融資性貿易和虛假貿易,本來這東西就定義模糊和不好取證。
加上貿易本身看著簡單,但其實非常復雜,很多地方國資委也搞不懂,你東搗鼓西搗鼓,搞啥呢,搞出風險來,國資委也要承擔監管失職的責任。
如果地方國資委搞不懂,自己也不想承擔責任,直接復制國務院國資委的做法,也不是不可能。
當然,話說回來,畢竟地方國企和中央國企承擔的責任不一樣,地方國企更多承擔地方的融資、投資等功能,我個人的看法和預測:
相比較央企,地方國資委應該不會對地方國企這么嚴格!
畢竟地方的經濟發展要靠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要靠地方的國企(個別民營經濟發達的省市除外)。
要做綜合供應鏈業務,而不是只做單純貿易業務
什么是貿易業務,什么是供應鏈業務,其實很多人分不清楚,認為這兩個是一個業務,只是名字不一樣而已。
貿易業務,只是做一段,收入只有貿易收益,沒有其他收益,也不會參與到物流、加工等其他環節。
供應鏈業務,是從一個企業的上游做到一個企業的下游,再分別往上下游進行延伸,深度參與業務的談判、物流、驗收等環節。
除此之外,供應鏈業務,還通過供應鏈(貿易和物流)+金融(債權、股權)進行上下游整合,獲得更高的收益,互相對沖和吸收風險。
只從以上兩條區別,很多人還會看不出具體的區別來,這個我在未來幾天有時間單獨寫一篇,因為前幾天也有人問我這個問題。
貿易業務相比供應鏈業務,風險大、收益低。
在目前的環境下,單純的一個國有貿易公司或者供應鏈公司,從事單一的貿易業務,做的都是兩頭在外的業務,確實風險大。
從這個角度看,央企不允許下面的貿易子公司或者貿易分公司從事兩頭在外的貿易,確實有道理!
所以,央企不從事兩頭在外的貿易,騰出來的市場,地方國企能否接的住,就要靠自己的本事了。
俗話說:沒有金剛鉆,不攬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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