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完善期現貨聯動交易市場體系,打造完整期貨產業鏈,推動廣東優勢產業升級,提升廣東對重要大宗商品的價格影響力,促進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期現貨結合為抓手,建立完整的期貨市場體系。著力推動和幫助各類市場主體充分發揮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打造國際性期貨交易所,建立完善期現貨聯動的交易市場體系。培養一批熟悉期貨和現貨業務的專業人才,培育一批具有較大競爭力的期貨中介機構,發展一批能熟練運用期貨等工具進行風險管理的實體企業,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利用期貨市場進行大宗商品套期保值和風險管理,建設完善的物流、倉儲、信息、現貨報價等期貨配套服務市場,形成國際化的標準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期貨市場基礎設施體系。 1.高標準建設廣州期貨交易所。 基于現貨市場和優勢產業,豐富區域特色商品期貨品種,支持碳排放權、電力、商品指數、工業硅、多晶硅、鋰等期貨品種在廣州期貨交易所上市。強化廣州期貨交易所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聯動合作,打造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平臺。(責任單位:廣州期貨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 2.發展壯大期貨市場經營機構。 爭取中國證監會支持,設立資本金充足、實力雄厚的省屬法人期貨公司。支持國有資本通過增資、并購等方式增強期貨公司資本實力。吸引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優秀期貨私募基金等風險管理機構落戶廣東,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提供人才、教育、科研投入等方面的政策傾斜。以廣州期貨交易所為核心,在廣州天河區建設期貨特色樓宇(片區),引導產業聚焦,推動各類期貨、基金公司和中介等機構,以及與期貨交易和資產配置相關的金融機構落戶,建設風險管理中心的優質載體。在廣州南沙區建設期貨產業集聚區,打造集商務辦公、數據處理、災難備份、產品開發、技術創新、會議培訓于一體的期貨產業園區。(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省國資委、省教育廳、廣州市政府) 3.支持期貨中介機構開展風險管理業務。 鼓勵期貨中介機構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需求,與生產、加工及貿易流通企業對接,加大業務推廣、技術指導、知識培訓等服務力度。探索開展基差交易、倉單服務、場外衍生品業務等風險管理業務。推動期貨中介機構、商業銀行加強合作,提供標準倉單質押業務和融資服務,在促進企業融資的同時,更加有效地規避期貨市場交易風險。(責任單位: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深圳銀保監局) 4.鼓勵優質實體企業參與交割業務。 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產業需求,鼓勵符合條件的現貨企業申請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擬上市品種的大宗商品交割倉(廠)庫和延伸庫區。推動相關實體企業提升產品質量,發揮進口優勢,向期貨交易所申請注冊交割品牌,形成一批知名品牌企業,提高現貨企業市場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現貨企業申請設立保稅交割庫。鼓勵全球供應商和批發商參與交割庫市場交易,培育期現貨結合經營的大宗商品交易商。健全產品質量標準檢測機制,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建立完善期貨交割質量標準體系,指定獲得相應資質的產品質檢機構承擔期貨交割質量檢測工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廣州期貨交易所、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廣州市政府、海關總署廣東分署) 5.優化期貨交割倉儲物流產業配套。 建設廣州商品期貨交割中心。支持企業依托廣州市南沙區、廣州市黃埔區、深圳市前海區、東莞市虎門港、汕頭市和湛江市等具備條件的綜合保稅區以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開展國際化期貨品種保稅交割業務。支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設立原油、鐵礦石、PTA、20號膠、低硫燃料油、國際銅以及廣州期貨交易所擬上市國際化品種等期貨保稅交割倉(廠)庫,開展期貨保稅交割、倉單質押融資等業務。支持期貨交割相關倉儲、物流產業發展,圍繞期貨交割采用現代倉儲管理技術,提升運輸效率,實現產業良性循環。完善暢通聯絡機制,支持期貨交易所開展期貨交割相關業務,建立和完善期貨品種研發合作機制,推動期現貨市場合作對接和創新發展,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發展能力。(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期貨交易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相關地級以上市政府,省政府橫琴辦) 6.大力發展期貨相關產業。 大力發展期貨市場科技開發、系統維護等配套服務,鼓勵數字金融發展。積極引進和發展會計、律師、資產評估、信用評級、投資咨詢服務等期貨市場中介機構,構建機構眾多、服務優良的期貨市場中介服務體系。支持銀行機構積極開展期貨資金結算存管、風險管理等業務。壯大機構投資者群體,集聚、培育一批公募、私募基金參與期貨市場交易。(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 (二)推動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發展。 7.加快地方交易場所轉型升級。 依托地方特色、優勢產業,推動現有交易場所轉型升級,提高治理能力、風險控制能力以及綜合服務水平,做大業務規模、提高核心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打造集交易、融資、信息、倉儲、物流、質檢等服務于一體的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夯實綠色發展基礎,健全綠色要素市場體系建設,依托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平臺,聯動廣州期貨交易所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雙碳要素交易市場。支持國有資本增強大宗商品交易場所實力,推動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與期貨交易所合作發展,優先針對國家戰略資源、農產品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優勢大宗商品品種開展離岸交易、期現貨聯動等創新業務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相關地級以上市政府) 8.建設大宗商品集散地。 圍繞工程塑料、糧食、鋼鐵等重點品種,以存量交易場所為依托,建設南沙自由貿易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進建設新能源金屬、工程塑料、糧食、鋼鐵等大宗商品的交易集散地。在風險可控前提下,依法依規探索開展基差交易、倉單服務、場外衍生品業務、含權貿易、預售交易業務試點等期現貨聯動創新業務。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依托廣州期貨交易所探索開展大宗商品期現貨聯動等方面合作,創新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新模式。(責任單位:廣州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 9.建設大宗商品產業聚集區。 圍繞廣州期貨交易所擬上市品種等重點期貨交易品種,在省內建設多個囊括上下游相關企業和周邊服務商的大宗商品產業集聚區,推動相關現貨產業生產、加工、貿易高質量發展,強化粵港澳大灣區定價中心功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廣州市政府、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大力推動期現貨結合業務發展。 10.推廣“保險+期貨”服務鄉村振興。 推動各地市加大開展“保險+期貨”試點力度。有條件的試點市縣,可按規定統籌安排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視情況對列入試點范圍的“保險+期貨”產品給予必要的保費補貼資金支持,打通期貨市場助力鄉村振興的“最后一公里”。創新期現貨結合的農產品經營模式,打通農產品風險管理的各個環節。加大“保險+期貨”的宣傳力度。(責任單位:各地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廣東銀保監局、深圳銀保監局、省農業農村廳) 11.創新期現貨結合模式服務工業振興。 聚焦廣州期貨交易所擬上市品種,重點推動碳排放權期貨、電力期貨等綠色戰略品種落地。鼓勵期貨公司與上述商品生產企業、貿易企業合作,開展倉單交易、基差交易、倉單融資等業務,滿足企業多樣化的風險管理和融資需求。(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廣州期貨交易所) 12.開展保稅倉單登記交易創新業務。 鼓勵和支持在廣州南沙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保稅倉單登記交易系統,實現從標準倉單逐步向非標準倉單、保稅倉單和場外衍生品交易拓展,形成滿足企業風險管理、融資和定價需求的綜合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廣州市政府、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 13.鼓勵實體企業利用衍生品工具加強風險管理。 加強宣傳引導,支持產業鏈上下游實體企業充分運用期貨和期權等工具對沖風險,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應對價格波動的風險防范能力。引導上市公司、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決策和風險防控機制,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主業依法依規開展套期保值業務,防范價格波動風險。鼓勵各類實體企業設立專門部門或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期貨業務,建立期貨、現貨業務綜合考核的評價體系。充分利用廣州期貨交易所專業優勢和平臺優勢,加強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等實體企業負責人開展關于期貨衍生品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培訓。(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期貨交易所) (四)營造期貨市場良好生態環境。 14.推動期貨業與其他金融業協同發展。 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以賬單、倉單、運單為核心的物流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推動賬單、倉單、運單融資業務的普及化和便利化。促進期貨業與其他金融業協同發展,鼓勵期貨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銀行和保險公司開發跨市場、跨產品、跨業務的金融產品,滿足不同機構開展多元化投資的風險管理需求,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符合信貸條件、利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企業的授信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廣東銀保監局、深圳銀保監局) 15.搭建溝通服務平臺。 通過加強行業協會建設等方式搭建溝通平臺,暢通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產業主管部門、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營機構、產業企業等溝通渠道,配套專業人員,開展培訓服務,增進期貨與現貨行業間的互動交流。(責任單位: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16.培養、吸引高端期貨人才。 鼓勵廣州期貨交易所與廣州地區實體企業、金融機構共建學習培訓基地,促進本地區期貨人才隊伍發展。鼓勵本地高等院校設立期貨與金融市場研究院或開設期貨衍生品專業課程,支持專業培訓機構引進期貨衍生品培訓項目。鼓勵高等院校與期貨交易所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和衍生品發展研究中心,通過聯合培養、外聘教授專家等方式,共同培養風險管理人才。完善期貨人才政策,對高端期貨人才在落戶、購房、醫療、教育等方面按規定給予適當支持。支持期貨、現貨企業建立發現、培養、吸引、留住、激勵期貨人才的有效機制,引導期貨人才有序流動,建設高素質期貨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廣州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廣州期貨交易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成立省期貨市場發展工作專班負責有關工作的統籌協調、任務分解、督辦落實,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廣州期貨交易所共同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廣州期貨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為專班成員單位。各地特別是廣州市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情況,把期貨市場發展納入當地金融業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期貨市場發展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研究制訂政策措施,積極營造有利于期貨市場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強化政策保障。 廣州市、南沙區政府要按規定落實好現有稅收優惠政策,做好土地等要素保障工作,支持大宗商品交易集散地和倉儲物流中心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圍繞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展提出具有競爭力的優惠政策,支持實體企業利用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在現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期貨市場扶持力度,研究出臺期貨公司在落戶、租購辦公用房、引進優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三)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鼓勵利用金交會等高層次期貨人才交流平臺,與境內外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期貨中介機構、期貨交易所會員單位、產業企業等加強合作交流,舉辦廣州期貨高端論壇及大型國際期貨會議,邀請國內外業界專家學者圍繞期貨和風險管理主題進行研討。廣州期貨交易所應進一步利用區域跨境實體企業較多的優勢,完善暢通聯絡機制,加強境內外期貨及金融人才交流聚集,不斷提升在期貨市場的影響力,擴大廣州市在期貨行業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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