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稅收門檻與范圍趨向嚴苛,勢必對現在正處于轉型中的電商業態產生影響。如何在推動電商法律頂層設計的過程中,實現管理和權利保障雙贏,制度創新與把握平衡顯得尤為重要。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從起草組內部到專家層面爭論仍在繼續。“公示的草案主要是對原有法規的綜合與提升,實際立法出來后對電商行業的影響與限制不會太大,以避免引起行業大的震動。”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
滯后還是創新
根據電商法草案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但是,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以個人技能提供勞務、家庭手工業、農產品自產自銷以及依照法律法規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草案所稱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是指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和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除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以外,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按照草案規定,“自然人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引起業界高度關注。據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在電子商務經營者中,自然人、小規模經營者的比例超過80%。這些人都在第三方平臺根據要求登記了真實身份,但沒有進行工商登記。業界多有聲音表示,相比已經出臺的2009年工商總局出臺的49號令、2014年3月出臺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60號令),“自然人開店進行工商登記”一旦實施,都對創業者產生較大影響,同時,也存在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問題。
據2009年中國工商總局出臺的49號令,任何一個自然人網上只要提交真實身份就可以從事網上經營活動。根據60號令,自然人須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證明、有效聯系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在業內人士看來,如果按照草案規定,自然人需要進行工商登記,將與49號令出現沖突。
“如果說線上線下應該公平,現在一些地方正在試點自然人從事商事活動不登記,新法不應該向落后的制度屈服。”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趙鵬認為,“現在的登記本質上是一種許可,屬于審批前置。只要是許可,就有可能被拒絕,如果要登記,應該僅限于藥品等特定領域。”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凱湘看來,立法的目的是基于實踐和現實的需要。以淘寶網為代表的個人網店大體分為四種經營狀況:持續經營的、兼職經營的、偶然經營的、長期不經營的。其中偶然經營和兼職經營占主體、約70%,持續經營的約3%~5%。讓所有自然人去工商登記,不僅浪費大量行政資源,也容易挫傷網商的積極性。類似淘寶、天貓、京東等較大電商平臺提供了服務、認證規則,對于自然人網店的規治應該交給平臺。
不過阿拉木斯認為,《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沒有對具備工商登記的條件進行細化規定,實際上是一種放寬處理。“近年來電商發展很快,在保護與促進的監管態度下,模糊處理是一種良性的模糊,是一種制度創新和彈性監管。而現在草案是一種適度清晰的模式。”
電商貢獻稅收增量
“自然人開店是否需要工商登記”背后涉及的相關問題之一,也關乎近年來討論激烈的電商如何進行合理征稅。在阿拉木斯看來,工商登記背后涉及的核心問題,稅收只是一部分,還包括監管、消費者保護等。“C2C電商稅收流失有多大,存在討論余地,但不會太大,除去免征(月營業額3萬元)范圍,真正該征沒征上來的規模還是比較小的。”
按照國稅總局2014年第57號公告的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2013年,阿里巴巴集團曾披露的數據顯示,94%的淘寶賣家年營業額在24萬元以下,也就是月銷售額小于2萬元。這意味著,這些商家均符合免征增值稅的條件;而個人所得稅部分,對照北京市相關規定,這些賣家的月營業額亦在起征點之下。
據阿里巴巴集團披露的2016年度納稅情況等七項數據顯示,阿里巴巴集團以及螞蟻金服集團2016年合計納稅238億元,帶動平臺納稅至少2000億元。2013年到2015年,阿里巴巴的納稅額分別是70億元、110億元、178億元。另外一面,平臺的迅猛發展也催生出一批新納稅大戶。2016年年底開始,三只松鼠、茵曼等近200家淘系商家排隊上市。以三只松鼠為例,在納稅上連續保持翻番式增長:2012年初創時,三只松鼠繳納稅收12.5萬元,第二年增至近600萬元,2015年達4300萬元,2016年有望突破1億元。
“電商的出現實際將給稅收帶來很大的增量,稅收流失一說并不準確。并且大部分在淘寶平臺上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淘寶賣家,從營收上來說絕大部分達不到征稅標準。”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副總工程師何霞認為。在其看來,工商登記的問題表面看是條款,背后則涉及到政府如何管理,平臺如何承擔責任等多方面的問題。如果采用工商登記,表面上看起來簡單,但會讓整個行業規模、平臺商品以及創新大幅度減少。相比而言,政府與平臺加強協調共管,可能是更好的解決工商登記的問題。
作為中國互聯網經濟理論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則表達了一些擔心。“美國長期以來是緩征稅,中國有可能出現對自然人征稅,和美國第一次出現了不同步,對方不收我們收稅,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對新經濟新動能產生一定的影響。”
線上線下“共贏”
圍繞工商登記及稅收問題的爭議和討論背后,是電子商務與實體經濟在納稅義務上的公平訴求,而提升到整個電商法立法初衷的層面,在電商飛速發展十年、如今已經明顯觸及到實體商業利益的階段下,以法律框架厘清線上與線下的關系顯然具有時代必要性。阿拉木斯對《中國經營報》記者稱,線上與線下究竟是惡性競爭還是共贏關系,是這次立法的一個核心問題。
就在近期,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對實體經濟的范疇及其與新經濟的關系做了重新界定。他表示,實體經濟是一個相對于虛擬經濟的概念,不僅包括制造業,而且涵蓋一二三產業。李克強明確表示,“網店是 新經濟 ,但直接帶動了實體工廠的銷售;快遞業作為 新經濟 的代表,同樣既拉動了消費,也促進了生產。這些典型的新經濟行業,實際上都是 生產性服務業 ,都是在為實體經濟服務,也是實體經濟的一部分。”
總理定調等于結束了不久前關于虛實經濟的爭論。實際在過去的一年里,線上線下加速擁抱融合已經成為行業共識。2016年商界一個明顯的變化是,像茵曼等早年從淘寶網上誕生的“淘品牌”加快了線下開店、入駐Shopping Mall的腳步。記者從阿里巴巴內部拿到的數據稱,僅銀泰就有近40家淘品牌入駐。同時,阿里私有化銀泰、入股三江購物,易果生鮮入股聯華超市,蘇寧以易購+云店+蘇寧小店探索O2O,京東入股永輝超市等,在線上GMV增速出現放緩跡象、線上成本持續增加的趨勢下,電商平臺也在拼命往線下尋找新增長點。
據全國人大財經委電子商務法起草組披露的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電子商務就業人員達2690萬人,互聯網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7%。電商行業已經從蹣跚起步走過快速成長期,進入為中國經濟增長持續提供貢獻的黃金時代。另外一面,線上與線下的深度融合,是雙方各自發展到一定規模,解決各自痛點的自然選擇,有可能激發出新的業態與增長點。
李克強總理的這次表態相當于站在一個高度上對電商法指明了一個方向,即線上線下不是割裂的惡性競爭關系,而應是一種公平競爭與共贏。阿拉木斯認為,“電商本身是實體經濟的一部分,電商發展帶動實體經濟發展,這也是立法的本意,也說明這次立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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