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配化裝修是采用干式工法,將工廠生產的部品部件在現場進行組合安裝的一種裝修方式。作為裝配式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具有“干式工法施工、部品集成預制、管線結構分離、可拆卸可循環”的特點。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提升裝配式建筑品質,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建標規〔2020〕8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高水平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做優做強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2〕47號)等精神,現就開展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圍繞“綠色低碳”主題,以提升裝配式建筑品質為目標,堅持創新深化改革攻堅開放提升,突出全系統、全過程、全要素,開展裝配化裝修試點,推進建筑服務業和制造業協同發展,為全省新型建筑工業化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4年,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初步建立裝配化裝修技術標準和工程管理機制,形成一批試點項目和試點企業。到2025年,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深入推進,試點示范作用增強,裝配化裝修技術標準和工程建設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培育出一批具有裝配化裝修能力的企業,裝配式建筑整體品質得到提升。 確定杭州、寧波、紹興、臺州等4個設區市為試點市,溫州市龍港市、嘉興市秀洲區等2個縣(市、區)為試點縣(市、區)。 (一)開展試點示范。試點市、縣要結合裝配式建筑建設,重點在政府投資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醫院、學校、體育館、展覽館等公共建筑項目中確定一批試點項目,開展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積極推進裝配化裝修在商品住房中的應用,提升住房品質。鼓勵既有建筑改造翻新或二次裝修時采用裝配化裝修方式,有條件的試點市、縣可選取寫字樓、商業街開展相關試點。 試點市每年新開工裝配化裝修試點項目不少于5個,原則上每年要有若干個進入裝修階段施工節點的項目。試點縣(市、區)每年新開工裝配化裝修試點項目不少于2個。 (二)健全技術標準。試點市、縣要積極參與裝配化裝修設計、施工相關標準圖集編制工作,完善技術體系。要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究,形成企業標準,提升企業產品創新能力、全生命周期服務能力。造價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裝配化裝修計價依據,及時發布裝配化裝修工程造價指標和計價材料、部品部件價格信息,引導市場合理定價。 (三)推進設計融合。試點市、縣要堅持設計引領,發揮建筑師為主導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一體化設計,協調部品部件間的連接,以及設計、生產、安裝、運維等不同階段的需求。要積極推廣BIM正向設計,推進BIM模型在項目全生命周期的有效傳遞和集成應用。原則上裝配化裝修項目應在方案階段進行技術策劃。 (四)優化部品部件。試點市、縣要引導企業優化產能布局,合理推進裝配化裝修部品部件生產基地建設,培育形成新興產業集群。要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提高集成廚房、集成衛生間、整體門窗、輕質墻板系統等集成化部品部件的應用,確保裝配化裝修滿足部品選型合理、安全舒適、空間可變、成本可控的要求。探索“工廠+現場”聯合質量管控機制,強化裝配化裝修部品部件質量。 (五)提升施工能力。裝飾裝修企業要提升施工技術,注重外觀、材質、安裝方式技術創新,豐富產品庫,滿足用戶需求和感受度。要加強集成廚衛等模塊化部品應用技術研究,推進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提升整體裝配能力。要研發應用與裝配化裝修施工相適應的技術、設備和機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裝配化施工質量和建筑安全性能。 (六)推廣綠色建材。試點市、縣要加強與市場監管、財政、經信等部門協作,將裝配化裝修部品部件納入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原則上裝配化裝修項目應優先采用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政府投資類工程項目應優先采購綠色建材產品。支持企業開展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技術改造,促進綠色建材和綠色建筑產業融合發展。 (七)健全管理機制。試點市、縣要積極探索裝配化裝修項目管理新機制。探索裝配化裝修項目承發包方式,鼓勵招標人將裝配化裝修施工能力、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評價結果作為投標文件評審要素。探索裝配化裝修項目質量驗收機制,完善質量監督要點、質量驗收規范。要結合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修訂,完善裝配化裝修評價機制。 (八)培育產業工人。試點市、縣要依托建筑業現代化產業學院,開展裝配化裝修技術培訓,加快培育相適應的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和產業工人隊伍,提升專業技能。相關協會要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行業自律,合力推進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試點市、縣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任務舉措,建立項目清單,實施方案和項目清單于2023年6月底前報我廳。其他設區市要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及時將有基礎、有意愿的縣(市、區)納入裝配化裝修試點。 (二)試點推進階段(2023年7月—2025年10月)。試點市、縣要圍繞目標任務,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樹立試點企業和項目,探索建立裝配化裝修技術標準和政策保障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試點經驗,每年底前上報試點工作情況。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試點市、縣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成效舉措和困難問題,提出工作優化建議,形成試點工作報告上報我廳。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市、縣要充分認識開展裝配化裝修具有培育新產業、提升社會效益、增強百姓獲得感、拉動內需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有序推進試點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支持保障。試點市、縣要積極研究支持裝配化裝修工作政策舉措,在招標投標、評優評先、示范創建、信用激勵、科研計劃,以及工作考核、資金分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新局面。 (三)堅持數字賦能。試點市、縣要積極參與“浙里建造—裝配化裝修”應用模塊建設,推進裝配化裝修數字化。要加強智能建造在裝配化裝修環節應用,推進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 (四)注重宣傳推廣。試點市、縣要積極開展裝配化裝修宣傳展示活動,通過現場會、交流會、講座、展覽等方式,提升社會認知度和百姓認可度。注重典型選樹,及時總結宣傳裝配化裝修示范企業和示范項目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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