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要鋼網
歐盟委員會已將對原產于印度尼西亞的不銹鋼冷軋板材進口產品征收明確的反補貼稅,適用于中國臺灣地區、土耳其和越南生產的材料。
在歐盟委員會公布其對可能規避現有印度尼西亞反補貼(CVD)措施的調查結果后,將對來自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特定進口材料征收 20.5% 的標準關稅。
該調查涵蓋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確定從這些國家和地區進口的印尼不銹鋼冷軋(SSCR)板材規避了反補貼稅。
歐盟委員會現在將把現有的印度尼西亞 CVD 措施擴大到從中國臺灣地區、土耳其和越南進口的 SSCR 板材產品。
MEPS國際鋼鐵市場分析師喬納森·卡拉瑟斯-格林(Jonathan Carruthers-Green)表示:“買家不太可能歡迎這一裁決,因為在每個人都在為微薄的利潤而苦苦掙扎之際,它減少了進口機會。
“話雖如此,至少現在有了一些解決方案。自去年八月首次公布以來,這項調查一直是市場的熱門話題。貿易商之間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他們擔心自己可能需要尋找新的材料來源。”
2022年,初步對原產于印尼的SSCR板材產品征收0%至21.4%的最終反補貼稅,對不合作的印尼公司征收20.5%的剩余稅。
改變的貿易模式
然而,人們擔心通過在其他國家進行組裝活動來規避這些措施。
歐盟委員會的調查是應歐洲鋼鐵協會 (Eurofer) 的要求發起的,隨后發現了充分的證據表明,在對印度尼西亞 SSCR 扁鋼產品征收關稅后,貿易模式發生了變化。
中國臺灣地區、土耳其和越南的組裝操作被確定為潛在的規避方法。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發現印度尼西亞材料占組裝產品價值的 60% 以上。
歐盟委員會表示,調查期間顯示,在對印度尼西亞不銹鋼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后,從中國臺灣地區到歐盟的進口量激增。土耳其和越南也出現了類似的趨勢。
委員會的調查駁回了有關貿易模式沒有發生變化或來自有關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大幅增加的論點。
它確認組裝業務符合基本反補貼法規第13(2)條規定的標準,涵蓋將半成品投入加工成成品的做法。
為了加強進口要求并監控未來進口 SSCR 的原產地,委員會現在將在工廠證書中添加一份聲明,具體說明不銹鋼是否源自印度尼西亞。
盡管歐盟委員會的反規避調查得出結論,一些不銹鋼生產商仍將免受委員會征收的新關稅。
下面列出的是豁免公司,盡管這些公司從印度尼西亞購買了部分原料,但在最初的反傾銷調查啟動后并未開始或大幅增加這一活動。
中國臺灣地區
Yieh United Steel Corporation - Tang Eng Iron Works Co Ltd (Yusco Group)
Chia Far Industrial Factory Co., Ltd
Yuan Long Stainless Steel Corp
Tung Mung Development Co., Ltd
Walsin Lihwa Corporation
土耳其
Posco Assan TST Celik Sanayi A.S.
越南
Posco VST Co., Ltd
參與委員會調查的其他公司的豁免申請也被拒絕。因此,20.5%的關稅將適用于以下產品:
土耳其
Trinox Metal Sanayi ve Ticaret A.S
越南
Lam Khanh Joint Stock Company
Yongjin Metal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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