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能礦部部長阿里夫(Arifin Tasrif)在印尼議會會議時公布為了減輕疫情影響,保持印尼經濟發(fā)展,挽救印尼國際收入,印尼中央政府通過印尼能礦部部長46.K/MB.04/MEM.B/2021 法令允許七種礦產出口,就是銅精礦、鐵精礦、鉛精礦、鋅礦、鋁土礦以及錳精礦。部長講相關礦權持有者雖然其冶廠進度未達到印尼政府規(guī)定的進度目標,該礦權持有者可在本法令簽發(fā)之日起一年之內出口有關礦產,但是將受罰款,并在一定的時限必須滿足完成冶廠建設。有關鎳礦石,印尼中央政府不允許原礦出口,鎳礦必須在印尼境內冶煉,至少生產中間產品如鎳生鐵或鎳鐵產品才能出口。其中享受原礦出口政策的礦山企業(yè)是美國自由港(PT. Freeport Indonesia)與礦產為銅金精礦、美國阿曼礦業(yè)(PT. Amman Mineral)與礦產為銅金精礦、三林集團瑟布褲(PT. SILO)與礦產為鐵精礦、等礦業(y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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