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不銹鋼應當是在交易所注冊的生產企業生產的注冊品牌,或者是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生產的指定品牌(由交易所規定并公告)。交割不銹鋼的質量應當符合GB/T3280-2015《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或者JIS G 4305:2012《冷軋不銹鋼鋼板及鋼帶》,以及《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的規定。交割不銹鋼的表面質量檢驗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執行。不銹鋼倉庫標準倉單有效期限為該批次產品最早生產日起的360天內。不銹鋼廠庫標準倉單的有效期為廠庫標準倉單生成之日起的315天內。1.1表面質量要求《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
使用研磨石或研磨紙研磨對缺陷進行判定,對每個缺陷的研磨次數最多20回,往返一次計一回。一般缺陷指用120#研磨石研磨不可消除,用80#研磨石可消除的缺陷,如線型、點狀、色差缺陷等。嚴重缺陷指用80#研磨石研磨不可消除的缺陷,如孔洞、嚴重夾層、折疊等。以板寬×1米為一個檢查單位,含有缺陷的鋼帶長度小于1米時,以1米計算;長度大于1米時,以缺陷發生的實際米數為準。頭5米、尾10米內一般缺陷不計,但嚴重缺陷要計入。總缺陷百分比R =(一般缺陷長度+嚴重缺陷長度)/(鋼卷總長)×100%。若R≥3%,該卷不銹鋼判定為有缺陷。嚴重缺陷百分比H =(嚴重缺陷長度)/(鋼卷總長)×100%。若H≥1%,該卷不銹鋼判定為有缺陷。1.2包裝要求《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
(1)鋼卷包裝應包括防銹紙、外周護板、內周護板、端部圓護板、內外周金屬護角圈、捆帶:周向不少于3根、徑向不少于3根。1.3尺寸要求《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不銹鋼交割補充規定》
GB/T 3280-2015 《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中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JIS G 4305:2012《冷軋不銹鋼鋼板及鋼帶》中9.形狀、尺寸、質量及允許偏差。可交割的不銹鋼厚度公差應當符合GB/T3280-2015《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或者符合JIS G 4305:2012《冷軋不銹鋼鋼板及鋼帶》的要求,且不允許正公差。1.4重量要求《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不銹鋼交割補充規定》《交割細則》
GB/T 3280-2015 《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中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JIS G 4305:2012《冷軋不銹鋼鋼板及鋼帶》中9.形狀、尺寸、質量及允許偏差。交割不銹鋼按凈重進行計量。每張不銹鋼標準倉單的實物溢短不超過±5%,磅差不超過±0.3%。1.5化學成分、力學性能《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
每一廠庫標準倉單的不銹鋼生產日期應不早于倉單注冊日前的45天。每一廠庫標準倉單的不銹鋼生產日期應當不超過連續十五日。每一廠庫標準倉單的有效期限為倉單注冊日起的315天內,且有效期應當覆蓋該次交割的第五交割日。
| 寬度(1.219m為標準品,1m、1.5m為替代品) | 厚度(0.5、0.6、0.7、0.8、0.9、1.0、1.2、1.5、2.0和3.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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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買方對交割商品的質量、數量有異議的(有異議的螺紋鋼、線材和熱軋卷板交割商品應當在指定交割倉庫內),應當在實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當日,遇法定假日時順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書面申請,并應當同時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和不銹鋼指定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名單由交易所另行公告)出具的質量鑒定結論。用于交割的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和不銹鋼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應當涵蓋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貨主對不銹鋼商品包裝或者表面質量如麻點、擦劃傷、海水浸泡痕跡等提出異議的,應當由生產企業、指定交割倉庫、賣方或者首次制成倉單的一方配合解決。指定檢驗機構可以根據貨主等異議主體的申請,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出具質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結果僅適用于被檢驗的該卷貨物。5. 檢驗報告的出具《上海期貨交易所鋼材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質量檢驗機構自收到樣品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報告(2份正本和2份副本)。審核報告分為注冊檢查記錄及測試報告。正常樣品保存1個月,爭議樣品保存至爭議完畢(不超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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